来源: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人:学林网 发稿日期:2023-10-24
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的公告
按照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、《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以及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现将2023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信息公告如下:
备注:以上机构(单位)按照财政部、人社部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第十五条“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、会计行业组织(团体)、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(中心)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,鼓励、引导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”为依据进行分类,且同一类别中按报送资料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,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方式及培训机构,若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纪违规行为,可及时向财政厅或当地财政部门反映,联系方式参看“四川会计服务”公布的各地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。
四川省财政厅
2023年7月12日